尼薩的貴格利(Gregory of Nyssa)文選

Gregory of Nyssa works
用語:

19 第十九章

第十九章

§19. 他口頭上承認神聖的「獨一」存有,實則不然。

「每個存有,無論在事實上或觀念上,都具有一種未經混合、獨一無二的本性,其尊嚴是絕對的。由於每個施事者的工作受其能量所限,而能量又受工作所限,因此,伴隨每個存有的能量必然有高低之分,有些屬於第一等,有些屬於第二等。」 然而,這一切冗長的表達,其意圖始終如一:即確立父與子之間,或子與聖靈之間,並無關聯;這些存有彼此分離,擁有互不相干的本性,不僅如此,它們在大小和尊嚴的從屬關係上也有所不同,以至於我們必須將一個視為比另一個更偉大,並呈現出各種其他差異。

許多人或許認為,對如此顯而易見之事多加贅述,並試圖討論那些他們一眼便知是虛假、可憎且毫無根據的言論,是徒勞無益的。然而,為了避免給人留下因缺乏反駁論據而不得不放任這些言論的印象,我們將竭盡全力予以回應。他說:「它們中的每個存有,無論在事實上或觀念上,都具有未經混合、獨一無二的本性,其尊嚴是絕對的。」然後,他將這個極其可疑的陳述作為公理,並將自己的「ipse dixit」(ipse dixit,他自己說的)視為足以替代任何證明,便認為自己已然得證。他說:「有三個存有。」因為當他說「它們中的每個存有」時,他暗示了這一點;如果他只指一個存有,他就不會使用這些詞語。現在,如果他如此談論存有之間的相互差異,是為了避免與撒伯流主義(Sabellianism)的異端同流合污——撒伯流主義將三個稱謂應用於一個主體——那麼我們將同意他的說法:信徒中沒有人會反駁他的觀點,除非他似乎在名稱上有所錯誤,以及他僅僅在表達形式上使用「存有」而非「位格」:因為在存有層面上相同的事物,在位格層面上並非都能同樣地在定義上達成一致。例如,彼得、雅各和約翰,從存有的角度看是相同的,每個人都是人:但在他們各自位格的特徵上,他們卻不盡相同。那麼,如果他只是證明不應混淆位格,也不應將所有三個名稱套用在一個主體上,他的「說法」將是,用使徒的話來說,「是可信的,是值得完全接受的[1]。」但這並非他的目的:他如此說,並非因為他僅僅透過其公認的特徵將位格彼此區分,而是因為他使每個位格的實際本質與其他位格不同,或者說與其自身不同:因此他談論的是多個存有,它們具有彼此疏遠的獨特差異。因此,我宣稱他的觀點是沒有根據的,缺乏原則:它從未經證實的數據出發,然後僅憑邏輯在其上構建褻瀆。它沒有試圖提出任何能夠吸引人接受這種教義觀念的證明:它僅僅包含了一個未經證實的邪惡陳述,彷彿在告訴我們一個夢。當教會教導我們不應將我們的信心分散於多個存有之間,而應在三個主體或位格中認識到存有上沒有差異時,我們的對手卻在它們作為存有之間設定了多樣性和不相似性,這位作者自信地假設已經證明了那些從未也無法透過論證證明的事物:或許他甚至還沒有找到聽眾來聽他的話:或者他可能已經被一位聰明的聽眾告知,任何隨意且未經證明的陳述都是「老婦人的故事」,並且本身無力證明問題,在沒有任何來自聖經或人類推理的辯護下。關於這一點就說到這裡。

但讓我們繼續審視他的話。他宣稱他所闡述的每個存有都是獨一無二的。我們相信,即使是最粗魯和最單純的人也不會否認神聖的本性,其蒙福和超越的本性是「獨一的」。那無形、無狀、無大小的,不能被想像成多樣和複合的。但只要稍加思索,便會清楚,他們對至高存有是「單純的」這種觀點,無論他們說得多麼精妙,都與他們所闡述的體系完全不符。因為誰不知道,嚴格來說,聖三位一體(Holy Trinity)的單純性不容許程度之分。在這種情況下,沒有混合或特質的匯合可供思考;我們理解的是一種沒有部分和組成的能力;那麼,在什麼基礎上,任何人能在其中察覺到多寡的差異呢?因為在其中標記差異的人,必然會想到某些特質在主體中的發生。他實際上必須在其中察覺到大小的差異,才能將這種量的概念引入問題:或者他必須在良善、力量、智慧,或任何其他可以虔敬地與神聯繫在一起的事物上,設定豐盛或減少:無論哪種方式,他都無法擺脫複合的概念。任何擁有智慧、能力或任何其他良善,並非作為外在恩賜,而是根植於其本性之中的事物,都不能在其中遭受減少;因此,如果有人說他在神聖本性中察覺到更大和更小的存有,他便是在不知不覺中建立了一個複合且異質的神,並將主體視為一物,而將其所分享的特質,即構成原本不善之物為善的特質,視為另一物。如果他想到的是一個真正獨一無二的存有,與良善本身而非擁有良善,那麼他根本無法在其中計算出大小之分。此外,上面已經說過,良善只能因邪惡的存在而減少,而在本性無法惡化的情況下,良善是無限的:無限,事實上,並非由於任何關係而如此,而是就其自身而言,它超越了限制。的確,一個反思的心靈很難想像一個無限比另一個無限更大或更小。因此,如果他承認至高存有是「獨一」且同質的,那麼就讓他承認它與這種普遍的單純性和無限性屬性緊密相連。另一方面,如果他將「存有」彼此區分和疏遠,將獨生子的存有視為與父的不同,將聖靈的存有視為與獨生子的不同,並且在每個情況下都有「更多」和「更少」,那麼現在就讓他被揭露,他只是表面上承認神性的單純性,但實際上卻證明了神性中的複合性。

但讓我們按順序繼續審視他的話。「每個存有,無論在事實上或觀念上,都具有一種未經混合、獨一無二的本性,其尊嚴是絕對的。」為何要說「其尊嚴是絕對的」?如果他是在其共同的尊嚴中思考這些存有,那麼這個補充就是不必要和多餘的,並且強調了顯而易見的事物:儘管一個如此不合時宜的詞語或許可以被原諒,如果它是出於某種敬畏之情促使他不去拒絕它。但這裡的禍害並非真正由於詞語上的錯誤(那很容易糾正):而是與他的邪惡意圖相關。他說這三個存有中的每一個都是「獨一的,其尊嚴是絕對的」,以便藉助他先前對第一、第二和第三存有的定義,連同它們的單純性概念也遭到破壞。他聲稱只有父的存有是「至高」和「固有」的,並拒絕將這兩個稱謂用於子和聖靈的存有,與此相符,當他談到它們都是「單純的」時,他認為有責任將單純性的概念與它們的本質價值成比例地聯繫起來,這樣只有至高者才被認為處於單純性的頂峰和完美,而第二者,由於其從至高性下降的程度,也獲得了減少的單純性,而在第三個存有中,與完美的單純性也有同樣多的差異,正如其價值在極端情況下減少的程度一樣:因此導致的結果是,父的存有被認為是純粹的單純性,子的存有在單純性上並非如此完美無瑕,而是帶有複合的混合,聖靈的存有則複合性不斷增加,而單純性的程度則逐漸減少。正如不完美的良善必須被承認在某種程度上分享了相反的傾向一樣,不完美的單純性也無法避免被視為複合的。

腳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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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摩太前書一章15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