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第四章
第四章
§4. 他說,受造物中的一切事物都是由人命名的,如果它們像實際情況一樣,被每個民族以不同的方式稱呼,那麼「未生者」這個稱謂也是由我們賦予的:但是,表達神聖本質本身的神聖本性的專有稱謂,要麼根本不存在,要麼我們不知道。
然而,他說,彼得和保羅是由人命名的,因此他們的名字可以改變。那麼,有什麼現存的事物不是由人命名的呢?我請你為我的論點作證。因為如果你將名字的改變視為事物由人命名的標誌,那麼你肯定會因此承認每個名字都是由我們賦予事物的,因為事物的相同稱謂並未普遍存在。因為就像保羅曾是掃羅,彼得曾是西門一樣,大地、天空、空氣、海洋以及受造物的所有部分,並非都被所有人以相同的方式命名,而是希伯來人以一種方式命名,我們以另一種方式命名,每個民族都用不同的名字來表示。如果優諾米烏斯的論點是有效的,他堅持認為彼得和保羅之所以重新命名,是因為他們的名字是由人賦予的,那麼我們的教導也肯定會是有效的,因為它從類似的前提出發,說所有事物都是由我們命名的,理由是它們的稱謂因民族的區別而異。既然所有事物都是如此,那麼「受生者」和「未生者」當然也不例外,因為它們也在改變名字的事物之列。因為當我們將心中產生的任何主題的概念,彷彿匯聚成一個名字的形式時,我們用不同時期的詞語來表達我們的概念,不是創造,而是藉由我們賦予它的名字來表示事物。因為事物本身保持其自然狀態,而心靈觸及現存事物時,則藉由可用的詞語來揭示其思想。正如彼得的本質沒有隨著他名字的改變而改變一樣,我們所思考的任何其他事物也不會在名字變化的過程中改變。因此,我們說「未生者」這個詞是由我們應用於那真實且是萬物之因的首要父神,而且如果我們在另一個名字下承認相同的概念,對於表示主體而言,不會造成任何損害。因為我們可以不稱祂為「未生者」,而稱祂為「首要之因」或「獨生子的父」,或稱祂為「無因存在者」,以及許多諸如此類的稱謂,這些稱謂都導向相同的思想;因此,優諾米烏斯藉由他抱怨我們的論點,反而證實了我們的教義,因為我們不知道任何能表達神聖本性的名字。我們被教導祂的存在事實,同時我們斷言,一個具有如此力量,足以包含那不可言喻和無限本性的稱謂,要麼根本不存在,要麼至少我們不知道。那麼,讓他放棄他慣用的寓言語言,向我們展示那些表示本質的名字,然後再藉由名字的分歧來進一步劃分主題。但是,只要聖經的說法是真實的,即亞伯拉罕和摩西都無法認識那名字,而且「從來沒有人看見神[1]」,而且「沒有人看見祂,也不能看見[2]」,而且祂周圍的光是人不能靠近的[3],而且「祂的偉大是無限的[4]」;——只要我們說並相信這些事,那麼一個承諾藉由名字的意義來理解和表達無限本性的論點,就像一個認為自己能將整個海洋握在手中之人一樣,是多麼相似啊!因為手掌之於整個深海,正如所有語言的力量之於那不可言喻和不可理解的本性。
腳註
腳註
[1] 約翰福音一章18節
[2] 提摩太前書六章16節 [3] 提摩太前書六章16節 [4] 詩篇一百四十五篇3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