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薩的貴格利(Gregory of Nyssa)文選

Gregory of Nyssa works
用語:

02 第二章

第二章

§2. 接著,他提到歐諾米(Eunomius)的褻瀆,這褻瀆曾被偉大的巴西流(Basil)駁斥,當時歐諾米將獨生神貶入黑暗領域;他又提到歐諾米為其褻瀆所提出的辯解或解釋。他指出,歐諾米現在的褻瀆因其辯解而比先前的更糟;在此,他非常巧妙地論述了「真光」與「不可接近之光」。

我們也來探究這一點——對於那些他被偉大的巴西流(Basil)定罪為錯誤的事項,他有何辯護可提供?當時他將獨生神貶入黑暗領域,說:「受生者與未受生者之間的差異有多大,光與光之間的分歧就有多大。」因為他已經表明,受生者與未受生者之間的差異不僅僅是程度上的大小,而是在意義上截然相反;既然他從其前提邏輯推斷出,父之光與子之光之間的差異與未受生性及受生性相對應,我們就必須在子身上假定,不是光的減少,而是與光的完全疏離。因為我們不能說受生性是修正過的未受生性,而是γέννησις(gennēsis,受生性)和ἀγεννησία(agennēsia,未受生性)這兩個詞的意義是絕對矛盾且相互排斥的;因此,如果父之光與被認為存在於子之光之間要保持相同的區別,那麼邏輯上就會得出結論,子從此不應被視為光,因為祂同樣被排除在未受生性本身之外,也被排除在伴隨該狀態的光之外——而那與光不同的,顯然會因此與光的反面有親緣關係——既然這種荒謬的結果源於他的原則,歐諾米(Eunomius)便試圖以辯證的技巧來解釋它,他如此說道:「因為我們知道,我們知道真光,我們知道那在諸天和大地之後創造光者,我們聽過生命與真理本身,即基督,對祂的門徒說:『你們是世上的光[1]』,我們從蒙福的保羅那裡學到,當他稱那在萬有之上的神為『不可接近之光[2]』時,他藉著這個補充定義並教導我們祂的光超越的優越性;現在我們已經知道這兩種光之間有如此大的差異,我們將不會耐心忍受,甚至只是提及光在兩種情況下是同一概念的說法。」當他提出這些論點來攻擊真理時,他是認真的嗎?還是他正在試驗那些追隨他錯誤的人的遲鈍,看他們是否能察覺到如此幼稚和明顯的謬誤,或者根本沒有能力辨別如此厚顏無恥的欺騙?因為我想沒有人會如此愚蠢,以至於察覺不到歐諾米(Eunomius)藉著模棱兩可的詞語來欺騙自己和他的追隨者。他說,門徒被稱為光,而創造過程中產生的也被稱為光。但誰不知道在這些情況下,只有名稱是共通的,而每個情況下所指的事物卻截然不同?因為太陽的光使視力得以辨別,而門徒的道則將真理的光照植入人的靈魂。那麼,如果他甚至在這種光的情況下也意識到這種差異,以至於他認為身體的光是一回事,靈魂的光是另一回事,我們就不需要再與他討論這一點了,因為如果我們保持沉默,他的辯護本身就定他的罪。但是,如果他在那種光中無法發現操作模式上的這種差異(因為他可能會說,不是眼睛的光照亮肉體,而是屬靈的光照亮靈魂,而兩種光的操作和潛能是相同的,在相同的領域和相同的對象上運作),那麼他如何從太陽光束的光與使徒言語的光之間的差異,推斷出獨生光與父之光之間也有類似的差異呢?「但是子,」他說,「被稱為『真』光,父被稱為『不可接近』之光。」嗯,這些額外的區別只表示子之光與父之光在程度上而非本質上的差異。他認為「真」是一回事,「不可接近」是另一回事。我想沒有人會如此愚蠢,以至於看不出這兩個詞在意義上是實質相同的。因為「真」與「不可接近」都以同樣絕對的程度與其反面隔絕。因為正如「真」不容許任何虛假的混雜,同樣「不可接近」也不容許其反面的接近。因為「不可接近」當然是邪惡所不能接近的。但子的光不是邪惡的;因為誰能在邪惡中看到真實呢?既然真理不是邪惡的,就沒有人能說父裡面的光是真理所不能接近的。因為如果它拒絕真理,它當然會與虛假聯繫在一起。因為矛盾的本質是,較好者的缺席意味著其反面者的存在。因此,如果有人說父之光被視為遠離其反面者的呈現,他就會以符合使徒意圖的方式解釋「不可接近」這個詞。但如果他說「不可接近」意味著與善的疏離,他就會假定神與自己疏離並為敵,同時是善的卻又與善對立。但這是不可能的:因為善與善是相近的。因此,一種光與另一種光並不分歧。因為子是真光,父是不可接近之光。事實上,我敢說,如果有人互換這兩個屬性,他也不會錯。因為真理是虛假所不能接近的,另一方面,不可接近者被發現存在於純潔的真理之中。因此,不可接近者與真理是相同的,因為每個表達所指的都同樣是邪惡所不能觸及的。那麼,他藉著「光」這個詞的模棱兩可用法來欺騙自己和追隨者,想像這些詞之間有什麼區別呢?但我們也不要忽略這一點,他只是為了迎合自己的幻想而篡改使徒的話,然後引用這句話,彷彿它出自使徒。因為保羅說:「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3]。」但自己是某物與在某物之中有很大的區別。因為說「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的人,並沒有藉著「住」這個詞來指神自己,而是指環繞祂的,這在我們看來等同於福音書中告訴我們父在子裡面的說法。因為子是真光,而真理是虛假所不能接近的;所以子是不可接近的光,父住在這光裡,或者說父在祂裡面。

腳註


腳註

[1] 馬太福音五章14節

[2] 參提摩太前書六章16節。正如聖貴格利(S. Gregory)所指出的,此引文不精確。 [3] 提摩太前書六章16節。